时值采收旺季,本是喜迎丰收的时刻,但种植户老李却对地里的娃娃菜犯了愁。此前他与收购商老王签订了收购合同,并收取了定金,却因娃娃菜的品质达不到收购标准,老王拒绝收购,双方因此争执不下,老王一纸诉状将老李起诉至清河法庭,要求其退还定金。

这起看似简单的合同纠纷,背后却关系着农户一年的收成和商家的实际利益。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敏锐地意识到此案不能一判了之。娃娃菜作为生鲜农产品,具有保质期短、不易储存的“特殊性格”,现正处于最佳采收期,一旦拖延,将导致菜品老化、腐烂,损失会进一步扩大,矛盾也可能随之激化。
为将双方的损失降到最低,承办法官决定邀请综治、法律服务所开展多元解纷,他们走上田间地头,实地查看菜品的真实长势和品质情况。“菜不等人,时间就是金钱。我们的首要任务不是判定谁对谁错,而是想办法怎么把这些菜卖出去,尽可能帮你们双方挽回损失。”法官的一番话说到了老李和老王心坎里。本着这一原则,法官主动化身“推销员”,综治人员、法律工作者化身“联络员”。他们一起积极利用当地资源,多方打听、联系其他蔬菜经销商和本地商贩,询问收购意向,为地里的娃娃菜紧急寻找“新买家”。在他们的不懈努力下,陆续有新的商贩前来查看、接洽。法官、综治员、法律工作者轮番上阵,既分析双方利弊,又厘清双方责任,既考虑老王的合理诉求,又兼顾老李利益。
最终,老李的菜卖出了,老王的问题也得到了解决,双方达成了和解,将损失降到了最低。至此,这起可能“两败俱伤”的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既保住了农户的劳动成果,也避免了收购方的更大损失,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面对基层矛盾纠纷,清河法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工作理念,主动下沉司法服务,深入田间地头、农家院落,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法官不再是高高在上的裁判者,而是深入群众、排忧解纷的贴心人,以实际行动践行着新时代的“枫桥经验”,通过多元联动化解萌芽状态纠纷,极大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维护买卖双方权益,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金昌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天津路97号 邮编:737100 E-mail:jczjfy@163.com
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