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昌县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张某当场履行赔偿义务,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切实维护了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2025年,李某在双磨街村给张某提供劳务(为其削土豆种子)过程中,因拉拽放置在地上的土豆袋子,不慎摔倒致伤。事故发生后李某被送至永昌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后被转送至金昌市中心医院,入院被诊断为:肋骨骨折5根,住院治疗5天后,李某于2025年5月17日出院。因双方对损失赔偿未达成一致意见,故李某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法院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梳理案情后认为,若准许李某的鉴定申请,将会扩大损失,更为严重的是会增加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增加诉讼成本。承办法官本着既要解决纠纷,又要彻底化解矛盾的目标,决定优先启动调解程序,对当事人进行相关法律释明,并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结合案件实际核算损失金额,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法官多次沟通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张某当庭以微信转账方式履行完毕。拿到赔偿款,李某对法院高效化解纠纷表示感谢。
此次案件的妥善调解,既彰显了司法的公正高效,又传递了司法温度,为类似劳务纠纷化解提供了良好示范。永昌县法院将持续聚焦民生案件,充分发挥调解优势,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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