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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执行法官的心灵独白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金昌法院 发布时间:2026/1/7 10:23:5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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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办公室里,望着窗外这座西北小城渐渐苏醒的街景,我时常思考:如果我是那位焦急等待执行结果的申请人,或是那位因种种原因未能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我会期待怎样的司法执行?这个“如我在执”的命题,如同一面镜子,照见了执行工作的本质——不仅是一纸判决的实现,更是对人民群众司法期待的回应。

记得刚参加工作办理执行案件时,我曾以为这不过是简单的“兑现”过程。直到遇见那位姓张的工头,我才真正理解了“如我在执”的分量。张老板的案子并不复杂,承包工程施工后产生工程款500余万元,发包方迟迟不予支付,法院判决后进入执行程序。年关将近,张老板带着30多个工人来到法院,“我实在没有办法了,兄弟们干了一年多,眼下要回家过年,没有钱怎么回去啊”。当我直面这些饱经风吹日晒,眼神里既有期待又有忐忑的面庞时。那一刻,我突然意识到:如果这是我的家人,我会希望执行法官怎样对待这个案子?这个念头彻底改变了我对执行工作的理解。

“如我在执”首先是一种立场的转换。我们常常习惯于从法律专业角度审视案件,却容易忽略当事人最真实的情感需求。那位因工程款被拖欠而面临工人集体讨薪的建筑公司老板,那位因交通事故却迟迟拿不到赔偿的母亲,那位因合同纠纷导致企业濒临破产的民营企业家——他们需要的不仅是一个法律结果,更是一份被理解、被尊重的司法温度。每当我面对堆积如山的案卷时,都会提醒自己:这些不是冰冷的数字,而是一个个鲜活的人生。

去年冬天,我们受理了一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被执行人是一家已经停产的化工厂,账户空空如也。按照常规程序,完全可以终本结案。但想到这些农民工可能正等着这笔钱过年,我们连续两周走访调查,终于发现被执行人在外地有一处未被登记的房产,在告知工厂法定代表人要处置该房产后,这家工厂立马凑了部分款项发放给农民工。当我们在春节前将执行款发放到每位农民工手中时,那位领到钱的甘肃汉子激动地哽咽了,让我更加确信:执行工作必须有力度,更要有温度。

“如我在执”也是一种方法的革新。传统的执行模式往往重程序轻实效,而现代执行工作需要我们打破思维定式。我们探索建立的“执行网格员”制度,就是在这样的思考下产生的。找社区干部、网格员协助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金川区人民法院在一起长达三年的民间借贷纠纷中,正是依靠一位网格员提供的线索,找到了长期躲藏的被执行人,使这起“骨头案”得以圆满解决。

作为西北地区的法院,我们还面临着交通闭塞、执行难度大的特殊挑战。“如我在执”的理念促使我们不断创新执行手段。我们充分运用网络司法拍卖,让地处偏远的财产也能吸引全国范围的竞买人;我们建立“手机号码全公开”机制,确保一旦发现被执行人踪迹或财产线索,申请人能够第一时间联系到案件承办人;我们与公安机关积极联动,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这些创新不仅提升了执行质效,更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如我在执”更是一种责任的担当。执行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执行不到位,就像一场没有终点的马拉松,会让人民群众对司法失去信心。我常常告诫自己和团队: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这种责任感驱使我们在每个案件中穷尽一切合法手段。在一起案件执行中,被执行人因没有工作无能力履行,考虑到其有履行意愿,我们主动协调有关部门为其安排了工作。结案后,这位当事人送来锦旗时说:“虽然钱没执行到多少,但我知道法院真的尽力了。”这句话让我明白,有时候,竭尽全力的过程本身就是一种正义的实现。

当然,“如我在执”并非无原则的同情。作为执行法官,我们必须坚守法律底线,对确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坚决采取强制措施。去年,我们依法对64名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执行的权威在于刚性。只有刚柔并济,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金昌法院执行工作依然面临诸多挑战: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执行难度不断加大、群众期待日益提高......但只要我们始终秉持“如我在执”的理念,把当事人的急难愁盼当作自己的事情来办,就一定能走出一条具有金昌特色的执行新路。

夜深了,办公室的灯还亮着。整理完最后一份卷宗,我再次问自己:如果我是那位等待执行的当事人,我希望遇到怎样的执行法官?答案很清晰:一个既有专业能力又有人文关怀,既恪守法律又理解民生的司法工作者。这,就是“如我在执”给我的启示,也是我作为一名执行干警不变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