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送抵当事人手中时,它所代表的远不止于一纸公文,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认定,会对当事人权益产生深远影响。当事人诉诸法律,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然而,撤销行政处罚的判决并非终点,若机械地“一撤了之”,责令行政机关重作处罚,当事人解决问题的期待将被再次延宕,只会徒增群众诉累,无助于矛盾的根本化解。金昌中院在审理一起因行政处罚案件时,面对程序瑕疵与当事人实质诉求的双重考量,主动探寻破局之道。
实质解纷 以“调解”为钥,打开高效解纷之门
精准把握诉求:跳出就案办案的局限,深入了解当事人核心关切。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根本目的,并非单纯否定处罚,而是希望尽最大可能减少行政处罚对生活带来的影响。
释法明理促共识:行政审判团队耐心与当事人沟通,详细阐明程序不当的法律后果,同时坦诚告知“撤销后重作”可能带来的时间成本。引导当事人理解,程序不当纠正后,实体处罚本身仍具合法性基础,调解撤诉是最高效的解决方案。
平衡中的最优解:通过反复沟通与利弊分析,当事人清晰认识到调解撤诉是实现其目标的最优路径。同时向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力争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在平衡中取得最优方案,当事人自愿撤回起诉,其权益在最短时间内获得了最有效率的保障。
规范执法 以“建议”为桥,筑牢依法行政之基
庭审观摩“照镜子”:主动延伸审判职能,邀请执法人员全程旁听庭审。法庭调查与辩论环节,清晰展示了执法过程中程序失范的具体环节及其法律风险。
座谈交流“开药方”:庭审后,立即组织与行政机关召开专题座谈会。法官结合案情,直指执法痛点,强调程序正义是实体公正的前提,任何环节的缺失都将导致执法行为的瑕疵。
源头治理“强内功”:行政机关以案为鉴,迅速启动内部整改,强化对一线执法人员的程序规范培训,从源头堵塞执法漏洞。
府院联动 实质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和谐共振
该类案件的成功化解,是“府院联动”机制下实质解纷与规范执法双赢的生动实践。金昌中院并未止步于“一撤了之”,而是以实质化解争议为导向,通过调解高效定分止争,最大程度减少当事人诉累。同时,充分发挥司法审查对行政执法的监督、规范、指引功能,通过“观摩+座谈”的靶向反馈,推动行政机关补短板、堵漏洞、强规范,将“个案纠偏”转化为“普遍提升”。这不仅让当事人以最小成本最快实现了核心诉求,更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司法的温度在于洞察人心所向,法治的刚性在于守护程序底线。当法官在个案中既做定分止争的裁判者,也做社会治理的推动者,程序正义的齿轮才能真正咬合实质公正的链条,驱动每一个案件成为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典范。
金昌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0号 邮编:737100 E-mail:jczjfy@163.com
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