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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来自两千公里外的感谢信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金昌法院 发布时间:2019/2/25 8:45:2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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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19日,正月十五一大早,金川区法院执行庭收到一封感谢信,表达了申请人常州市互联涂料有限公司对区法院及执行法官的感激之情,事情还要从2015年的一起案件说起。

原来,申请人常州市互联涂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金昌某安装建设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双方于2015年在法官的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申请人在2015年12月15日前付清全部货款共计184267元。之后,被申请人下属分公司与申请人签订了一份付款协议,约定从2016年3月起每月支付2万元,直至付清,但付款4万元后,付款人一直以资金困难等理由拖欠余款。

无奈之下,2019年1月2日,常州互联公司依法向金川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江苏省常州市和甘肃省金昌市相隔两千多公里,我院执行庭了解到当事人的请求和实际困难后,通过邮寄接受材料,受理立案。第七执行小组受理该案后,组长祁雎带领他的执行团队,立即向被执行人金昌某安装建设公司送达执行手续,并通知被执行人前往法院履行法律义务。同时,第七执行小组干警立即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不动产中心、车管所查询财产,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360°搜索查控。执行过程中,组长祁雎考虑到临近年关,申请人相隔两地,案件标的不是很大,为了最大限度的降低申请人的司法成本,祁雎多次和申请人电话沟通了解申请人的诉求和意见,让他们不跑冤枉路。功夫不负有心人,在2月2日,农历腊月二十八,执行干警在发现被执行人账户有往来款记录后,立即划扣全部案件标的,并在当日晚上,通过网络支付,实时付款给申请执行人,让他们在春节前收到案件款,至此一起时隔四年的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划上圆满的句号。

常州互联公司在感谢信中这样写道:“贵院法官充分考虑了我们的实际情况,用不着我们赶过来,从立案到执行款的收取全部通过邮寄联系,节省了我们大笔费用,充分实践了“执法为民,法律至上”的思想,真正做到“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对金川区法院及法官表示深深的感谢。”这份感谢信字里行间透露的是群众对法院和法官的感谢,也生动地诠释着区法院干警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使命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