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金昌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云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3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党组书记、院长俞文海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全市法院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云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有机结合起来,根据法院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要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锚定省委省政府赋予金昌聚力打造“五城”的使命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年”行动,坚持依法平等保护,持续开展“陇原风暴”执行行动,加大不良资产清收力度,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积极助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对调解工作的指导,大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有效发挥审判质效指标对法院工作的“体检表”“指挥棒”功能,以指标提升推动提质增效。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作用,助力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完善生态大保护大协同格局,促推美丽金昌建设。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要求上来,把巡视整改作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强大动力,以坚决的态度严改快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捍卫国家政治安全摆在首位,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以“如我在诉”的意识依法公正妥善审理好每一个司法案件,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坚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持续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加强风险源头防控,围绕实质性解决矛盾纠纷,做实定分止争,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金昌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金昌中院在家党组成员出席会议,审委会专职委员,二级高级法官、三级高级法官和县区法院院长,市中院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