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生是最大的政治。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做我们的大事。”离婚、邻里、赡养、土地……人民法院审理的每一个小案件都关乎百姓切身利益。如何让司法服务更接地气、更暖人心?近年来,金昌法院积极探索审判方式创新,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当庭结案的巡回审判方式被广泛应用,大大提升了百姓“家门口”的司法获得感。
事有大小,因人而异。立场不同,结论自然不同。大小之间反应的是根本立场和价值抉择,那些具有普遍教育意义、适宜以案普法的典型案例通过巡回审判,让人民群众了解法律规定、审理程序、举证规则等,帮助他们树立规则意识,并学习如何运用法律解决日常生活中的各种问题、矛盾。在金川区宁远堡镇某村一农户家中玉米秸秆着火,造成邻居院内搅拌机等被烧毁的邻里纠纷案件巡回审判中,承办法官首先通过举证、质证查清了案件事实,其次适用法律进行责任划分,让双方当事人反观自己的言行,认清自己的过错。最后又从邻里情谊入手组织双方调解,修复了“危在旦夕”的邻里关系。而旁观群众也能从案例中吸取教训、丈量自己的言行。
“面对面、实打实的普法。”是旁观群众对巡回审判的最高评价。纸面上的法律条文往往是抽象的、晦涩难懂的,如何将法理讲清楚,将道理将通透,就必须经历形象化的过程,巡回审判通过一个个生动的案例将一个个法条具象化了。案例,通俗而鲜活,恰恰可以诉诸情感产生共情,进而引发共鸣,形成共识。
以案载道,方能致远。从更广阔的视角来看,当不法行为得到惩治,当正义得到守护,当善行激起回响,人们可以直观看到,法治的力量不仅在于规范人们的行为,更在于能够感化人、带动人,形成同频共振的力量,会让整个社会更加崇法尚德、崇德向善、向风慕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