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忙调解 化解纠纷在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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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夕忙调解 化解纠纷在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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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2/8 11:18:28 阅读次数:2164

2月6日下午,永昌县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成“双方和解+退还财物”的圆满结果,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案件事由

原告王某与被告秦某系朋友关系,2020年,秦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王某借款34900元,并出具借条,承诺两年之内还清全部借款。还款期限届满后,王某多次联系秦某催要无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将秦某诉至永昌法院。

调解过程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详细了解了案件事实,又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好友关系,具备调解基础。时至年关,为有效解决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办案人员多次联系当事人,耐心听取双方意见,根据案件情况释法明理、分析利弊,从情理角度分别对原被告双方开展思想工作,积极对案件进行调解。通过办案人员的不懈努力,最终原被告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为了确保调解协议的履行,法官对双方进行了法律宣传教育,强调违约责任和法律后果,叮嘱原告要合法维权,杜绝违法催债,向被告提供了履行款缴纳账户。双方均在调解协议上签字,表示愿意遵守协议内容。工作人员当庭对调解协议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并依托电子签章系统在半个小时内完成了调解书的起草、定稿、盖章、打印工作,向双方当事人当庭送达民事调解书。被告当庭归还原告部分财物,双方当事人满意而归。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为春节的到来营造了和谐的社会氛围。

永昌县法院综合审判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使纠纷化解在审判前,为案件当事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纠纷解决渠道。案件的成功调解,看似简单确是关乎社会稳定的“大课题”,该案通过当庭调解、即时履行的方式,切实做到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在提高案件办理质效的同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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