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有人把罂粟壳当作偏方治病,有人用作调味品,有的人心存侥幸,在房前屋后菜园里种植……殊不知,这种行为已触犯了法律。近日,金川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案。
基本案情
双湾镇农民A某,因为听说罂粟种子可以治疗感冒头疼,于是将亲戚家农场刮草时捡来的罂粟种子存放于家中及经营的养鸡场内。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罂粟果实称重共计2888克, 将罂粟果实剥开取出罂粟种子称重共计1656.29克。经河南种植检验中心鉴定,被查获的种子种属为罂粟科罂粟属罂粟,种子未经灭活,具有活力。
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A某非法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罂粟原植物种子,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鉴于被告人A某案发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确有认罪悔罪表现,对其可从轻从宽处罚,法庭判决被告人A某犯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
法官说法
许多人认为在自己家种一点罂粟,或者弄点罂粟果用来治病,不是什么“大问题”。实际上,不仅种植罂粟犯法,存放罂粟种子也是违法行为。罂粟美丽的背后蕴藏着邪恶,明知是制造毒品的原植物而非法种植、持有,不论其目的是营利还是满足个人使用,均触犯法律。在这里法官提醒人民群众要提高辨识能力,增强自身防范意识,强化法治观念,远离毒品、珍惜生命,切莫以恶小而为之,以身试法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