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秋山贤三是日本知名的冤案问题专家,自1967年起先后在横滨、东京、德岛地方法院及东京高等法院担任法官,25年后的1991年,51岁的秋山贤三辞职后成为一名律师,为许多刑事错案提供过辩护。
《法官因何错判》中,秋山贤三结合日本刑事审判实践,站在法官和律师的双重视角,详尽分析了日本司法制度存在的诸多弊端,明确指出法官避免错案的十大实践原则。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该书对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法官如何防范冤错案同样具有参考借鉴意义,值得认真学习研究。
日本也通过司法考试选拔法官,从通过司法考试并在司法研修所修习两年“称职”后,开始担任助理法官,这时他们基本都在二十五岁上下。助理法官经过十年后便可成为专职法官,在五六十岁退休之前,法官一般要在法院中度过四十年的审判生涯。在此期间,调动频繁,但法官的生活却是相当封闭的,他们一般住在法院的官邸或者公务员宿舍中,与人交往的范围以职场为主,很少与附近的市民有亲密接触。由于工作很忙和自我约束的传统,他们一般不参加公众活动,甚至休假和海外旅行也很少。法官生活的与世“隔绝”,虽然保持了司法的相对独立,但也导致法官不了解普通市民生活,缺乏理解普通民众思维和行为方式的能力,对其发现案件真相的能力形成了限制。
日本的法官同样面临人案矛盾。书中介绍,日本大城市的法官,日常人均负担二百五至三百起民事案件,每个月另有二十三至二十五起新案件加入。法官每周开庭三天,每个开庭日必须处理二十五起案件。法官最大的负担是写判决书,多半都是在家起草,法官没有时间参与社会团体甚至没有充分的时间与家人沟通,另一方面是法官的生活也受到法院院长或长官的监督,如需要过夜的外地旅行必须向法院院长或长官提交旅行申请。此外,日本长期以来形成的法官作为“精英”群体高于普通民众的传统,也强化了法官群体刻意疏远国民的意识,如在法院内部前辈法官会对晚辈法官给以“不可在小酒馆喝酒”、“不许出入游戏厅”等指导和建议,要以自身的行为表现出公平的姿态。这些成文、不成文的规则和文化,使日本法院日趋行政化,法官日益俗吏化、小官员化,挤压了法官自由思考和自由判断的思维空间。
“审判席之高”造成法官与被告距离遥远,使法官缺乏作为普通人站在社会底层立场上思考问题的视角。法庭上能够让法官全面了解被告的材料有限,法官一般不会亲自到看守所会见被告,也没有机会认真倾听其辩解,也不会去了解被告所处的成长和社会环境,就直接在庭审基础上撰写判决书。办案压力导致法官无暇深入思考案情,对辩护律师的主张亦无法深入调查,使法官失去了发现事实真相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