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锤定音,高效解纷,积极出庭,推进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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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锤定音,高效解纷,积极出庭,推进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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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4/28 17:55:32 阅读次数:3702

“砰!”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击声,金昌中院对一起行政处罚案件当庭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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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系某施工现场发生的一起高空坠落事故,事故发生后,行政机关经调查对某建筑公司罚款35万元。建筑公司不服处罚决定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建筑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判决撤销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和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

金昌中院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承办法官在庭审前,向复议机关和行政机关送达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负责人均出庭应诉,向法庭陈述了案件情况。

当庭宣判后,建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向合议庭深深鞠了一躬,激动地说:“谢谢法官!在最短的时间内让我们得到了满意的结果!”这一幕,让审判的过程中多了一缕温情,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时间就是效率,让当事人揣着纠纷来、带着结果走。

今年以来,金昌中院行政庭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促进案件依法公正高效办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让老百姓“告官”能“见官”,确保人民群众的关切问题能够在法庭上得到切实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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