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法说案】签名、盖章还是“签名+盖章”,哪个最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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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法说案】签名、盖章还是“签名+盖章”,哪个最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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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3/28 10:42:33 阅读次数:10192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常在合同中约定双方当事人签章后生效。签章究竟是签名还是盖章,还是签名并盖章,三者在效力上有什么区别吗?如何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就让我们走进今天的案例了解一下吧!

案例一

2020年初,A公司进行环保设备改造,经与B公司协商,确定由B公司负责为A公司承建两台电石炉除尘器,双方签订了《环保治理施工合同》。后双方发生争议,诉至人民法院。关于涉案合同是否成立并生效?法院审理后认为,该《环保治理施工合同》约定,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章后生效,但并未明确要求合同生效需要同时具备当事人的签字、盖章。现双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已在涉案合同上签字,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行为,代表A公司、B公司的意思表示,并不要求再加盖公司公章而使合同成立,涉案合同已成立并生效。

案例二

2021年王某起诉唐某要求其履行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唐某抗辩称该房屋买卖合同上无唐某的签名,加盖的唐某印章是伪造的,涉案合同并未成立。法院审理后认为,在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关系是否成立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应当由主张合同关系成立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王某未能充分举证证明其与唐某之间就涉案房屋成立了买卖合同关系,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案例三

甲公司与乙银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对涉案还款协议是否生效争执不一。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在还款协议中特别约定,协议在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生效。且从还款协议内容来看专门设定了双方加盖公章与负责人签字栏目。可以认定涉案协议约定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生效,“签字、盖章”中的顿号是并列词语之间的停顿,只有在签字与盖章同时具备的条件下,该协议方可生效。具体到本案涉案协议上仅有甲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但未加盖公司印章,协议不具备双方约定的生效条件,未生效。

法官建议

1.企业法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合同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司印章后方可生效,而不是签章等模糊的表达。

2.鉴于被他人伪造印章并签署合同的风险很大,自然人应当尽量避免使用个人印章。同时与自然人签署合同时,应当要求该自然人当面在合同上签字,而非加盖个人印章。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属性是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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