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诉前调解“不掉线” 让货款三天到账

网站首页 » 基层动态

【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诉前调解“不掉线” 让货款三天到账


来源: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2/12/6 9:14:50 阅读次数:3876

    近日,金川区法院宁远堡法庭通过“线上”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欠款人三日内履行了货款给付义务,在诉前化解了矛盾,得到了当事人的称赞。

    案情回顾:周某与陈某系稻草商贩,长期有生意往来。2021年,陈某在周某处购买了一批稻草,因资金不足,向周某出具了欠条。后周某多次找陈某索要货款,陈某均推脱不给。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周某诉至法院。宁远堡法庭收到诉状后,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标的不大。为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在征求当事人意见后将案件分流至诉前调解平台,通过特邀调解方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

    诉前调解:因疫情原因,且被告陈某在外地,不便开展线下调解。调解员通过电话分别联系了双方当事人。被告陈某承认了欠款事实,但表示因疫情影响,生意惨淡,资金紧张,拖欠周某货款实属无奈。了解这一情况后,调解员向其耐心释法明理,并告诫陈某,诚信是经营之道,引导其积极筹措资金,早日还款。陈某听后承诺尽快想办法还清周某货款。调解员随即联系了原告周某,向其转达了陈某的情况,劝其理性看待并珍惜生意伙伴关系。周某听后,也答应给陈某筹措资金的时间。不日,调解员在进行案件回访时,周某激动地说:“调解员同志,不用给我立案了,你们电话调解后的第三天,陈某就把货款转给我了,真的非常感谢。法院的诉前调解高效又便民,真心点赞!”

    金川区法院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特邀调解、民事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前端预防化解,倾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格局,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获得感。


甘肃法院网版权所有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建宁西路1950号
邮编:730070 E-mail:gsgyxcc@163.com

陇ICP备10200000号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