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金川区法院执行庭出动干警40人,对位于永昌县河西堡镇一处涉案房屋依法进行强制腾退,市中院执行局现场督导协助。此次执行活动持续了近10小时,最终顺利将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执行到位标的850万元,以实际行动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甘肃某资产公司与被执行人张某、永昌县某农资公司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永昌县某农资公司在借款时以该公司房屋设定了借款抵押,并进行了抵押权登记。借款到期后,张某、永昌县某农资公司未按约定还款。甘肃某资产公司遂起诉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法院依法判决支持了申请人的诉讼请求,但被执行人张某、永昌县某农资公司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执行中,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执行法官多次前往永昌县某农资公司要求腾退房屋,但被执行人一直抗拒执行,金川区法院决定对永昌县某农资公司涉案房屋依法强制执行。
由于腾退房屋较多、财产复杂,区法院执行庭于行动前认真研究制定细致的执行工作预案,设立现场指挥部,成立物品清点、摄像记录、强制看管、秩序维持四个工作组,排除执行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保证强制交付工作顺利进行。
为保证交付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区法院执行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此次行动进行现场监督、见证执行。
此次强制交付,是开展“秋收”执行专项行动的又一重大战果。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金川区法院全体执行干警披星戴月、风餐露宿、加班加点、持续发力,不断加强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集中化解了一批难中之难、硬中之硬的“钉子”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