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金川区法院跑出执行案款发放“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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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金川区法院跑出执行案款发放“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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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8/3 8:35:02 阅读次数:3561

近日,在本地做水果生意的马先生形色匆匆地跑进了金川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找到工作人员问道:我的执行款什么时候才能到我的账上?再不到账我就要关门大吉了!

原来,受当前疫情影响,马先生的水果生意惨淡,又备受“老赖”欠钱不还的煎熬。当办事人员告诉他执行案款当天下午就能到账时,马先生激动的心情无以言表。

关于执行案款发放时限,最高人民法院近期有了新的具体规定:《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十个必须”》(2021年11月11日生效)第七条规定:执行案款,具备发放条件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发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加强执行监督的意见》(2021年12月6日生效)第22条规定:执行案款,具备发放条件的,执行部门应当在执行案款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向财务部门发出支付案款通知,财务部门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案款。

对于执行案款发放时限,还需要注意的两点:一是以工作日为单位计算时限,不是以自然日为单位计算;二是以具备发放条件为前提,不是以案款到达法院账户为前提。

案款发放新规定实施以来,金川区人民法院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不断优化案款审批流程,发放执行案款时间较规定时间平均提前了3天,用高效的服务赢得了诉讼群众的满意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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