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案件审判质效,进一步推进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及司法委托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优选出专业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社会信誉好的备选机构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和技术保障,近日,金昌中院根据省法院安排部署,对金昌地区自愿报名申请加入甘肃省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及《司法委托备选机构名册》的机构进行了初审。
为规范评审流程、加强入册机构的动态管理,经院党组会讨论,分别成立了以党组成员、主管民商事审判和司法技术工作的副院长为主任的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评审委员会及司法委托备选机构评审委员会。
经严格初审,金昌辖区报名机构中除1家不符合报名条件外,其余9家均通过初审,金昌中院已报送省法院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