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川区法院双湾法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以“双湾法庭+双湾镇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模式,成功化解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2018年春季,王某将自己名下50亩耕地经营权转让与周某,但未签订转让协议。后周某未按期支付转让费用,王某多次催要未果,便阻拦周某种植。经村委会调解,周某与王某口头达成土地承包协议,由周某给付王某承包费8万元后继续种植。2022年3月,周某又未足额支付承包费,王某便将该50亩土地承包于他人种植。周某认为王某的行为严重损害其利益,便阻拦第三方承包人耕作土地。期间双湾派出所多次出警调解,双方仍僵持不下,王某遂找到金川区双湾镇综治中心申请调解此事。
该纠纷受理后,金川区法院双湾法庭积极参与调解,与司法所等部门共同化解该矛盾纠纷。通过多方近5个多小时的释法明理,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王某当场退还周某的承包费、土地附属设施等费用共计2.5万元,双方矛盾得以圆满化解。
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涉及土地的矛盾纠纷如果不能及时化解,不但会影响当年的粮食生产安全,也会影响老百姓一年的收入,关乎国家大计和民生福祉。金川区法院双湾法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构建“法庭+”模式,与双湾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积极沟通联系,依法保农保耕,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