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诈进行时】警惕令人防不胜防的熟人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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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诈进行时】警惕令人防不胜防的熟人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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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4/2 8:50:57 阅读次数:3644

当前,诈骗犯罪处于高发态势,诈骗手段花样翻新,各类型诈骗犯罪已成为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公害,永昌县法院立足本职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加强对诈骗犯罪的惩处力度,于近期公开宣判了两起诈骗案件。

【基本案情】

一、被告人宋某某为永昌县某乡镇无业人员,沾染网络赌博等恶习,并通过网贷大量举债,为了网络赌博充值及偿还债务,产生利用熟人关系诈骗的想法。2019年6月至2020年12月,宋某某找到曾与自己关系较好、但多年未联系的高中同学穆某、董某及好友韩某,谎称自己是某军区军官,负责部队招干、采购等工作,取得三人信任后,陆续以帮助办理部队文职干部、观看军运会购买机票、投资采购部队训练器材等虚构事由,多次诈骗三名被害人资金共计42万余元。违法所得被宋某某用于网络赌博,挥霍一空。

二、被告人王某某(女)为永昌县某乡镇进城务工人员,因极度爱慕虚荣,务工工资根本无法满足其高消费需求,遂产生诈骗亲友钱财的想法。2020年7月至2021年5月,王某某向十余名亲朋好友虚构永昌县城、河西堡镇区各道路十字高清摄像头对外承包,她可以通过特殊渠道办理,并收取车辆违章罚款获利。经王某某巧舌如簧的利诱,多名亲友筹措资金70余万元,以投资款、承包费为名交给王某某,待发现被骗时,资金已被王某某用于购买高档烟酒、金银首饰及化妆品,短期内挥霍殆尽。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军人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被告人王某某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多次诈骗多名被害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判决后,二被告人均未提起上诉。

法官提示

广大群众要擦亮识骗慧眼,提高防范意识,“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因贪图利益而受到不法分子的诱惑,警惕熟人所谓承包项目赚钱、挂靠赚钱的骗局,守好钱袋子;万一上当受骗,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便及时侦查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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