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法院 | 七项措施助推诉讼服务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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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法院 | 七项措施助推诉讼服务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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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3/16 9:16:57 阅读次数:3833

今年以来,永昌县法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扎实落实全国法院一站式建设工作推进会和全市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结合本院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诉讼服务质效指标短期内有了大的提升,从全省法院靠后跃居前列。

  凝聚共识,形成合力

坚持一把手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院领导随时跟进督导,通过召开党组会、诉讼服务推进会、诉讼服务质效分析研讨会,进一步深化对诉源治理、一站式多元解纷、诉讼服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决撇弃“就案办案”思想。切实增强全院干警提升诉讼服务质效的行动自觉,紧扣建机制、定规则、搭平台、推应用四个环节,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上下合力多方联动,攻坚克难。

  瞄准靶心、精准发力

进一步深化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成效,提升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水平,优化立案诉讼服务效果。诉讼服务中心紧盯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我院在全省法院诉讼服务质效排名和各部门诉讼服务质效情况,对标对表,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在诉讼服务窗口和各人民法庭诉讼服务室设置程序分流员,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当事人同意诉讼外解决的案件,及时移交在院、在庭坐班特邀调解员调解,对涉农、涉企、涉困当事人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实现一窗通办,端口分流,加快办理速度。

  提高标准、导向引领

扭转单纯以办案数量作为主要目标的工作导向,修改完善目标管理责任书,增加诉讼服务质效考核权重。将诉前调解纳入审判管理系统,在每月工作质效通报表中增设“诉讼服务质效”内容。引导诉讼服务中心不断转变服务理念,提升诉讼服务质效。将工作重心从“立案”向“服务”转变,从“诉后”向“诉前”延伸,引导人民法庭将诉前调解与审判执行放在同等重要位置抓实抓好,推动审判工作由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延伸,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

  强化落实,及时跟进

分管院领导和诉讼服务中心、审判管理部门、审判执行部门和人民法庭负责人盯紧诉讼服务质效考核各项指标、一站式诉讼服务进展情况,做到时跟踪、日监督、周研判、月通报、季约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查漏补缺,对其他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推广。补充优化特邀调解员队伍,将做群众工作能力强,有热心做矛盾纠纷调解的各行各业优秀人员,及时聘请为特邀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工作。

 

  激发动力,补齐短板

克服前期诉讼服务质效排名落后,特邀调解工作起步晚,诉讼服务中心人员少等客观因素,深挖内部潜力,在明确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在诉讼服务中心内设立A、B岗,坚决防止工作脱节失位,确保各项诉讼服务工作实时有人跟进。坚持做到“两确定”:确定专人,实行“一对一”对特邀调解员工作的指导,使其尽快胜任工作;确定专人,对诉前调解协议进行审核把关。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分流对接功能,发挥立、审、执等环节纠纷调处化解作用和人民法庭“便民利民”的优势,促进矛盾纠纷源头解决和实质性化解。

  协同推进、融合联动

引入工会、妇联、公安、交通、医疗、劳动、金融、保险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与司法局、县乡镇综治中心、矛盾调解中心的沟通,信息共享、数据对接、联防联控和协同治理。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室”“金融纠纷调解室”“家事纠纷合议庭”,道交一体化调解平台和特邀调解员的作用,力促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做实“三进”强基工程,全方位对接基层治理单位,协同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与人民法庭建设,及时预测预防风险、排查梳理矛盾、化解调解纠纷。

  智慧助力,学习借鉴

强化软硬件支撑,优化工作方法和流程,借助“互联网+”技术,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用好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全面启动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律师服务平台,扩充诉讼服务的广度。指派分管院领导、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人民法庭庭长和诉讼服务工作人员到周边法院,就诉讼服务质效提升、服务信息平台应用、诉源治理、一站式诉讼服务,学习借鉴兄弟法院先进经验和做法,采取现场观摩考察,面对面交流具体问题等方式,更直观的认识和理解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的概念与内涵要求,查找工作差距、短板,有力推进了诉讼服务质效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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