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当事人保持通信持续畅通,现在开庭……”3月18日上午,在金昌中院第六法庭,一场工伤保险资格认定及行政复议案件正在通过“云上法庭”进行庭审。一部手机、一场“云庭审”,及时高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开庭日期临近,上诉人远在广州、原审第三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又在贵州,因为疫情防控需要无法到庭参加庭审。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审判有序进行,减少当事人长途奔波,承办法官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网上开庭,保证庭审如期进行。
庭审前,技术人员进行设备绑定和调试,在书记员的指引下,在外地的当事人进入线上视频平台,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云上法庭”系统与当事人进行实时视频对话,核实身份信息及出庭情况。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庭审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整个庭审过程顺利流畅,当事人表述意见未受空间距离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影响,真正实现零距离开庭。当天,这场跨越千里的网上庭审顺利完成,实现了足不出户还能定分止争。
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人民法院在线运行规则》,为人民法院在线运行机制提供了法律支持,更为在线方式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提供了保障。金昌中院充分运用《人民法院在线运行规则》,积极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服务需求,让群众体会到法律保障“时刻在线”,以工作成效彰显了人民法院的责任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