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中院“六化”同步打造清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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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中院“六化”同步打造清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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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16 8:54:35 阅读次数:8518

创建“清廉法院”是“清廉金昌”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清廉需求的迫切要求。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全天候、近距离、常态化”优势,与市法院党组协同监督,以“清廉法院”为平台,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紧盯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六化同步,积极打造清廉法院。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制定《中共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工作规则》《中共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议事清单(试行)》,把讲政治贯穿党性锻炼、日常工作全过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思想武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严格落实问责条例、监督条例,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年初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明确班子成员与部门负责人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格局,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积极构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机制,出台《中共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完善《中共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对党员干部诫勉谈话实施办法》,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任务,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审判执行全过程,将清廉机关建设纳入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推动全市法院党组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三是强化协同监督。规范协同联动监督,加快内部监督与派驻监督贯通融合过程,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制定《中共金昌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互通情况实施办法(试行)》,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定期与院党组交换意见,听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审判执行工作的意见建议,做到相互沟通及时顺畅,交换意见深入有效,形成了“多请示多汇报多沟通多交流”的“四多”工作方法,使监督工作在决策部署指挥、力量资源整合,措施手段运用等方面更加协同高效,确保纪检监察监督走在前面,为公正廉洁司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

四是强化制度建设。加强队伍管理,把规范审判执行与建章立制一体推进,出台《严禁审判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规则》《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权运行负面清单》《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防止干预“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定期通报制度工作细则》等4大类25个方面34项制度机制,形成以制度导向、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约束的良好局面。

五是强化廉政教育。积极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通过英模报告、法官讲堂、廉政党课、讨论交流、廉政约谈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司法廉政教育;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廉政教育片、学习违纪案例通报,筑牢纪律防线;通过院区道路、门厅大堂、宣传橱窗等法治宣传阵地,打造法院廉政文化品牌;利用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在重点时间节点,发送廉政短信,传播廉政文化、温馨提醒干警廉洁过节。按照“打造廉政教育墙,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延伸廉政建设触角”的工作思路,建成党建文化长廊和廉政文化长廊,营造了“处处是课堂,时时受教育”的浓厚文化氛围,在潜移默化中增强了干警的廉政意识,筑牢了廉政“防火墙”。

六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强风险排查,制定《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针对岗位廉洁风险点,逐条制定防控措施;建立廉政监察员制度,在内设部门特邀廉政监察员一名,承担对本部门的日常监督,定期召开监察员会议,听取对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加强正风肃纪、审务督查,院领导每月带队对作风纪律开展督查,并重点检查节日期间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和“四风”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实名通报,严肃处理,着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清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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