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昌中院前往永昌县强制执行某银行与某物流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在开锁!”随着一声令下,执行干警对位于永昌县一商业楼门锁强制剪除,将屋内留存物进行清点,强制腾退。
案件回顾
原告某银行与被告某物流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金昌中院判决:由某物流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10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某物流公司未按生效判决履行给付义务,某银行遂向金昌中院申请拍卖抵押物。
金昌中院通过淘宝网依法对抵押房产进行公开拍卖,两次拍卖均无人竞拍而流拍。经双方协商,约定以流拍价抵顶同等数额的债务。但某物流公司在约定期限内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迁出房屋。在法院发布腾房公告后,被执行人某物流公司仍未在期限内腾退房屋。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金昌中院通过精心研究、周密部署,决定对该房屋进行强制腾退并交付申请执行人。
执行经过
早上8点40分金昌中院执行局10余名干警驱车前往执行地点。执行干警到达执行现场后,迅速按照制定的四个行动小组就位。警戒组立即拉好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以防突发事件。疏导组向现场群众宣传执行纪律,耐心劝导。实施组依法强制开锁后,对房屋内的财产进行拍照、录像并组织人员进行清点、编号、打包、纪录,并将物品搬运至指定地点。后勤保障组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参与行动人员进行逐一登记、核实健康码,统筹安排车辆调配、物品搬运。
四个行动小组各司其职、默契配合,整个交付过程有序进行,经过三个小时的紧张工作,顺利将房屋腾空,最终成功向申请执行人交付了房屋,并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限期认领财务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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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中院执行法官太给力了!现场执行干警亲自动手清点和搬运物品,我深刻感受到了金昌中院的执行力度。”申请执行人感慨地说到。
此次依法强制腾房,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有力打击了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既维护了司法权威,也提升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