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中院紧扣全面深化改革主轴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责任清单化、履责规范化、监督立体化为目标,积极构建“权责清晰、权责统一、监管有效”的“3+3”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模式,助推新时代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三定”清单化明晰责任主体
牢牢把握审判权运行中的人、权、案关系,健全完善责任清单,准确界定职责权限,确保权责清晰。一是定人员责任。分层级界定审判责任清单,细化审判辅助、事务性工作责任清单,明确监管职责。落实以案定额和以职能定额相结合的法官员额动态调整管理机制,推动员额向基层一线倾斜,努力解决忙闲不均和基层“案多人少”难题。综合考虑职数空缺情况、队伍建设需要及干部工作实际,分类建立干部动态调整机制,最大限度落实干警职级待遇,有效激发改革内生动力。二是定监管责任。实行亮标评议制度,制定审判责任清单和司法权运行负面清单,分类制定平时考核、绩效考核评价办法,突出考核结果运用,形成对标找差、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修订完善《内设机构职责划分规定》《财务管理制度》等19项制度办法,强化涉案财物全流程规范化处置。三是定办案责任。严格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规定和办案数量要求,细化“四类案件”具体情形,制定院庭长办案清单,推动院庭长办案制度化、常态化。1-9月,全市法院院庭长办结案件6426件,占结案总数的51.9%。细化各专业审判领域业务流程标准和履职指引,修订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和讨论案件清单,确保司法行为依法有序高效。
以“三智”规范化助推责任落实
借助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将责任落实与科技应用深度融合,确保责任落实全面覆盖、全程留痕、规范有序。一是智审落实审执责任。完善法律统一适用机制,加强审判标准化建设,应用大数据平台、刑事量刑规范化系统、类案及关联案件检索系统,配套建立法律适用分歧监测预警机制,对新类型案件、疑难案件、敏感复杂案件深入研究探讨,推进类案和新类型案件强制检索报告工作规范化,形成一致的思想认识和裁判尺度。二是智管落实管理责任。全力推动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实体运行,建成减刑假释案件信息化办理平台和看守所提讯系统,推动案件办理更加规范透明。健全完善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技术保障和电子卷宗归档、借阅等运行管理机制,完成历年600多万页案卷电子化,进一步提升司法管理科学化水平。三是智监落实监督责任。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依托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和司法大数据平台,加强重点案件的监管力度,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更好地实现了“看得见的正义”。1-9月,全市法院公开审判流程信息12.5万项,裁判文书7193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681人次,庭审直播案件1139件。
以“三全”立体化保障监督到位
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构建“三全”立体化监督体系,推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方位监督管理。一是全线督责。压实党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案件评查线索移送和责任追究制度,深化“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完善案件评查制度机制,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和检查抽查,形成“发改案件必评查、依法履职必保护、违规办案必惩戒”的鲜明导向,推动案件评查工作整体趋优向好。今年以来,全市法院评查案件1575件,评查裁判文书1549份。二是全员督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今年全市法院走访代表委员56人次,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等活动72人次。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12次,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贯彻人民陪审员法,1-9月,案件陪审率达99.05%。三是全程督责。常态化推行“三个规定”月报告、零报告制度,制定《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定期通报制度的工作细则》,有力推动“三个规定”贯彻执行。党组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出台《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办法》,组织全体干警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强化权力运行监督,保证权力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