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中院七项举措 促执行、暖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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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中院七项举措 促执行、暖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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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0/8 8:54:56 阅读次数:5699

为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聚焦“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近期,金昌中院结合执行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四重三保”暖心便民措施,进一步强化保障了当事人参与、知情、监督执行工作的权利。

“四重”

一、执行通知环节,重预警提示

    在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同时,向当事人发出执行风险提示,引导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提供财产线索,做好相关信息采集。同时,拟对被执行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前,再次发出涉嫌拒执罪预告书,做到善意、文明执法,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截至目前,我市法院已在执行案件中发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预告书382份、涉嫌拒执罪预告书16份,取得了很好的执行效果。

二、执行查控环节,重灵活审慎

依法灵活审慎采取执行措施,严格适用信用惩戒,充分发挥执行担保功能,对厂房、机器设备等生产经营性财产尽量采取“活封”措施,对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限高等设立宽限期,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企业、个人生产生活的不利影响,助力企业多方融资,不断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前三季度,我市法院对20余家企业采取“活查封”、分段执行、限期执行等措施,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赢得了多家企业点赞好评。  

三、财产处置环节,重高效透明

财产处置时,全部实行网络拍卖,拍卖前,通过第三方机构制作发布拍卖公告,详细准确反映拍卖标的物现状、瑕疵、风险、拟拍卖财产价格、保证金等信息,优先采取当事人议价、网上询价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切实降低财产处置成本,杜绝暗箱操作。前三季度,全市法院发起司法网络拍卖152件,成交金额1328.14万元,标的成交率73.68%,切实提高了执行效率。

四、案款管理环节,重规范严格

严格落实“一案一账号”制度,到账案款严格按照规定期限发放,因法定事由延期无法发放的,严格审批程序,在法定事由消失后10日内完成发放,杜绝超期发放。前三季度,全市法院发放案款6937.17万元,切实保障了当事人权益。

“三保”

    一、开放信息平台,保障当事人全程监督

畅通当事人查询案件信息、反映执行情况渠道,通过智慧执行APP、短信推送、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当事人推送立案、执行通知、执行过程等节点信息,当事人可全程参与执行过程。  

二、拓展执行渠道,保障律师积极参与

在执行中全面推行律师调查令,发挥律师专业优势,拓展财产查询渠道。认真倾听律师对重大执行措施、关键节点的意见建议,合力化解执行难题。前三季度,全市法院共发放律师调查令45份,极大地推动了执行财产查控工作。

三、及时释疑解惑,保障群众执行知情权

全面落实涉执信访案件化解制度,针对当事人来信来访,第一时间分析研判交承办法官核查,做到反馈情况不隔夜,释疑解惑不拖延。前三季度,全市法院共接待信访人23人,化解信访案件21件。

下一步,金昌中院将继续强化保障参与、知情、监督三项重要权利,把为民执行、善意执行、高效执行落到实处、细处,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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