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提升破产案件审判质效,6月10日上午,金昌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樊新平组织召开“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推进会,民二庭干警、破产管理人及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参会人员集体学习了“僵尸企业”处置有关政策精神,管理人汇报了破产清算工作推进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研究确定了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会议要求,要把“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推进,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案件合议庭要及时对“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判,指导破产管理人履职尽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加快处置进度,在法律规定的最低期限内,通过缩短时间、简化流程等方式加快案件审理进程,降低破产程序成本,推动“僵尸企业”出清;要强化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妥善处理好职工安置、维稳等工作,确保“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