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昌中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三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缓解了涉诉民营企业的生产困境。
三案的原告为某农村商业银行,被告方均为本地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的民营企业。由于受疫情及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再加上企业自身转型升级,原本经营良好的企业出现资金链紧张甚至断裂,导致金融借款无法按时还本付息,形成诉讼。
金昌中院立案庭接收案件材料后,在征得原告方同意的基础上第一时间与被告企业联系,了解到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及快速解决矛盾纠纷与商业银行恢复良好客户信誉关系的意愿,决定诉前调解。通过多次沟通协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近年来,金昌中院在涉民营企业案件办理中,既立足于诉前调处,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为企业持续发展创造条件;又着眼于风险防控,对发现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和隐患,及时予以提示,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