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中院深入科研院所调研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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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中院深入科研院所调研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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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4/26 9:30:46 阅读次数: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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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二十一个“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4月23日下午,金昌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樊新平和民二庭法官一行前往金川镍钴研究设计院调研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宣讲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了解科研机构司法需求,并就如何强化知识产权创新和保护进行了座谈。

金川镍钴研究设计院是一家专门从事金属非金属矿产地质采选冶、工业及民用工程勘探设计及金属非金属产品开发检测的科研机构,拥有3个国家级研究平台,2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2 个创新中心,是国家经贸委、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第二批认定的全国100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之一,也是国家科技部认定的国家镍钴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座谈会上,樊新平介绍了金昌中院近年来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基本情况,从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依法减轻知识产权权利人举证负担、完善证据保全、明确知识产权鉴定范围、加强知识产权诉讼诚信体系建设等五个方面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保护的意见》等精神。民二庭庭长胡伟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从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范围、主客观要件、基数计算、倍数确定等方面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并剖析了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四个典型案例。

金川镍钴研究设计院副院长李维舟对金昌中院积极主动为科研院所提供司法服务、了解司法需求表示感谢。他谈到,通过此次活动加深了科研院所与法院的沟通和联系,增强了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提升了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

近年来,金昌中院始终把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作为服务和保障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激励市场主体创新、保护完善产权制度、提高科技水平的职能作用,促进我市自主品牌形成和品牌经济发展,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潜力,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良好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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