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上午,金昌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樊新平主持召开协调推进会,研究金昌奔马农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相关工作,合议庭成员、破产管理人以及金化集团公司和金昌奔马农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集体学习了“僵尸企业”处置相关文件精神,樊新平分别听取了案件主办人、破产管理人以及金化集团公司和金昌奔马农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对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集体研究提出了方法措施,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思路。
樊新平强调,金昌奔马农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目前金昌地区唯一被列入“僵尸企业”处置的企业,不同于一般的破产案件,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职工群体利益交错,矛盾复杂,要吃透政策精神,依法高效推进企业破产审理工作。要提高思想认识。要从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及时研究破产清算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好推动落实。要强化责任担当。合议庭要统筹协调破产清算相关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指导破产管理人和企业进一步核实企业欠职工的医疗保险金、养老金、失业金、住房公积金等,明确每个职工的欠缴数额,全力做好信访、维稳、救助等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稳定风险。要提升工作质效。要抓紧时间审理对债权有异议提起诉讼的案件,着手企业债权清收工作,要创新工作思路,在不突破法律规定的最低期限的基础上,通过缩短程序时间、简化流程等方式加快案件审理进程,积极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工作。要加强沟通协调。要严格落实“僵尸企业”处置有关精神,加强和金昌市“僵尸企业”处置领导小组及各专责组的沟通协调,及时就有关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汇报,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集聚破产案件审理合力,争取早日完成“僵尸企业”市场出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