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首批7件与民法典配套实施的司法解释,已于2021年1月1日与民法典同步实施。为进一步加强民法典贯彻实施,确保准确适用民法典,做好新旧法律适用的衔接,1月8日下午,金昌中院组织民商事、审监、立案、行政庭等相关业务部门,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相关规定》展开深入学习。
会上,樊新平副院长全文领学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相关规定》,并结合中国人民大学王利明教授对司法解释的评述,加深对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的理解。与会人员还通过互动讨论、交流发言等方式,进一步对该部司法解释进行了深入理解。
大家认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民法典施行之日,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等九部法律同时废止,做好新旧法律实施中的衔接,是正确审理案件和准确适用民法典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学习会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学习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审判业务部门要持之以恒抓好民法典学习、贯彻、宣传工作,切实注重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的新旧衔接,把握相关司法解释内涵,将立法原则和精神贯彻到审判工作之中,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