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执行人陈某的家人心急如焚地到永昌县法院西河法庭申请解除对陈某银行账户存款的冻结,执行法官见其情绪激动,便耐心安抚并了解事情的缘由。
2017年,陈某同村村民王某在某银行申请农村生产经营性贷款20万元,请陈某为其提供担保。贷款到期后,王某因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借款,银行便将借款人王某和担保人陈某等起诉至永昌法院西河法庭。法院最终判决王某在限期内偿还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陈某等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银行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到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冻结了陈某银行账户。近日陈某因肾病需做单侧肾脏摘除术,治疗花费高昂,不巧这笔用于手术费的资金被冻结,走投无路的家属抱着一线希望前来求助执行法官,这才有了开头所发生的一幕。执行法官在查看陈某家人向法庭出示的诊断病历及相关证明、了解陈某的经济状况及病情后,积极与银行进行沟通,在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法析理后,陈某家人同意履行部分还款义务后,银行和陈某家人达成了和解。西河法庭依法作出了将被执行人陈某的账户予以解除冻结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