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金昌中院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法官真心真情为企业纾困解难,使我们切身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这确是金昌鑫盛源公司董事长赫东波由衷之言。
11月7日,日历标注“星期六”,但立案庭干警还在为调处一起民事纠纷而忙碌。事情还得从11月6日说起,这天,湖北虹润公司到立案窗口递交诉状,起诉金昌鑫盛源公司给付股权转让款1400万元及利息。收到材料后,考虑疫情影响,企业一次给付转让款存在困难,研判后,立案庭遂决定诉前调处,并立即召集双方当事人,悉心做调处工作。经过一下午耐心细致的调处,双方分歧逐渐弥合。为趁热打铁,促使纠纷实质性化解,翌日晨,又组织当事人调解,最终达成了金昌鑫盛源公司一年内分期付款的协议。
湖北虹润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柯昌军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时,发自肺腑说到:“没想到纠纷这么快就化解了!金昌中院一心为民的服务理念和法官担当作为的敬业精神令人钦佩。”
下一步,金昌中院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加强一站式建设,促使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诉前化解,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集约集成、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