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至26日,省法院法警总队总队长王永平一行督导检查金昌法院警务安全工作和“六专四室”建设工作。金昌中院院长周永祥、副院长万建军、狄培明等分别一同督导。
督导组一行采取实地检查、听取汇报、现场验收、座谈交流等方式,先后查看了金昌中院立案信访大厅值勤岗、羁押室、囚车、监控中心、备勤室、值班室、装备室、枪弹室、法警训练基地、金川区法院宁远堡法庭、金川区法院机关及永昌县法院河西堡法庭、永昌县法院机关等地,详细了解了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监控系统运行、安全防范设施和警用装备配备等情况。在实地检查的同时,听取了关于警务安全和“六专四室”建设及改造方面的情况汇报,了解了“六专四室”建设进度和当前存在的问题及困难,并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座谈会上,王永平对金昌两级法院在警务安全保障工作、“六专四室”建设方面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六专四室”建设是法院审判工作安全有序运行的基本保障,是保障刑事审判和机关安全的重要抓手。他要求:一是加强安全意识,以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司法警务保障和机关安全为重点,更新执法理念,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加强警务人员管理,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要及时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上级警队汇报;二是加强警队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和司法警察实战化训练,保安全,抓规范,突出服务保障重点,提高警队的技能战术水平,提高警队队伍规范化水平;三是严格落实“六专四室”建设要求,不断夯实警务设施设备,努力提高设施建设水平,切实保障警务安全工作顺利进行。
督导检查期间,王永平一行还参观了金昌中院新建审判法庭项目,对专用羁押通道、羁押室等相关设施建设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