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第二督查组对金昌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进行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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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第二督查组对金昌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进行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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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7/23 8:37:13 阅读次数: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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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上午,省法院第二督查组在刑二庭庭长张根虎的带领下,对金昌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进行专项督查。金昌中院院领导万建军、狄培明及刑庭、执行局负责人及县、区法院院长和分管副院长等参加了督查座谈会。

会上,督查组一行通过征询问询、查阅案卷材料等方式全面了解了金昌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开展情况。督查组对金昌两级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开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案件清结”和“黑财清底”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提出针对性指导意见和解决措施。督查组强调,要充分认识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面临的严峻形势和紧迫任务,进一步加快办案节奏,继续坚持黑恶案件办理中形成的成熟经验和好的做法,集中专业审判力量,依法快审快结黑恶案件;要高度重视“黑财清底”工作,紧盯执行标的到位率目标,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力争“黑财清底”在2个月内见成效;要加强督查指导,两级法院党组要切实履行“黑财清底”攻坚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包抓办案,中院党组要加大对基层法院“黑财清底”工作的督导力度,对怠于执行、消极执行、违法执行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万建军代表金昌两级法院对督查组一行表示感谢,并就落实督查组反馈意见提出具体要求:要紧盯时间节点,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压缩办案时限,对在手黑恶案件依法高效审结;要加大执行力度,集中时间精力和专门力量,穷尽一切手段,力争“黑财清底”在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效;要加强分析研判,对已进入执行程序的黑恶案件要逐案分析研判,提出有力措施,切实解决涉案财产处置难等问题;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调对接,对已生效黑恶案件中查扣的涉案车辆等要及时移送到案,拍卖变现;要落实主体责任,县、区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要亲自包办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案件,涉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一把手要亲自包案,一包到底,确保“黑财清底”目标如期完成。县、区法院也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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