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切实加强全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2020年4月7日,金昌中院民二庭专题研讨全市法院环境公益诉讼审判工作,认真研究市上有关部门作出的《金昌市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
全庭工作人员对环境公益诉讼审判工作态势进行了分析研判,总结交流了经验,明确了今后的工作重点:一要加大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履职尽责,严格按照《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要求,在审判案件中坚持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严格贯彻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损害救济制度,最大限度促进生态环境修复工作。二要注重能力素质提升。加强业务培训,通过优秀法官授课、案例研讨、裁判文书评比等方式,提高法官审理公益诉讼案件的能力水平,实时把握公益诉讼案件呈现的新动态,更新法律知识,提升审判技能,为审理好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人才支撑。三要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法律问题前瞻性研究,及时总结审判经验,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研,提出应对措施,为审理好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提供智力支持。四要大力开展宣传工作。不断提升全社会对公益诉讼司法保护认知度,精心组织“6.5”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和公益诉讼法律宣讲,宣传公益诉讼法律知识,提高公众保护生态环境意识。五要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协作配合,与检察、国土、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做到互通信息,资源共享,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