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省市委相关工作要求落实落细,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日前,金昌中院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审判工作职责,研究出台了《关于依法履行职责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
《意见》共有20条具体措施,从五个大的方面对全市法院依法履职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法治保障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以项目论英雄、以发展论能力”鲜明导向,坚定为优化金昌营商环境提供服务和保障的司法理念,用司法之力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全市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地企融合等工作。
二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严惩破坏营商环境的各类刑事犯罪,确保投资安全;贯彻依法保护原则,妥善处理涉产权案件;强化市场主体诚信意识,依法审理商事合同纠纷案件;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服务支持保障政府“放管服”改革,公正高效化解行政争议;加大执行力度,努力兑现各类申请执行主体的胜诉权益。
三是完善制度机制,推动惠商便商利商司法举措落实落地。建立便商利商、依法治企会商机制,增进地企融合;建立多元解纷机制,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诉源治理“法官联系点”工作;建立调查研究机制,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四是加大法治宣传,推动形成重商尊商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通过典型案例等大力宣传法治营商环境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营造尊重企业家价值、鼓励企业家创业、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法治环境。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服务保障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业务素质提升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建立健全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长效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引导干警廉洁司法和公正司法。
《意见》的发布实施,为全市法院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了明确的“任务表”和“路径图”。全市法院将以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精神抓好落实,精准施策、精心服务,强化法治保障,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