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不还起纠纷 诉前保全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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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不还起纠纷 诉前保全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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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9/16 10:36:54 阅读次数:3663

近日,金川区双湾镇村民魏某在金川区人民法院双湾法庭领到了4.7万元执行款。魏某起诉的案件从立案到执结仅用了8天时间,这得益于金川区法院推行的诉前财产保全措施。

被告马某两次在原告魏某处购买玉米,期间给付部分货款,但尚拖欠货款4.7万元,原告魏某多次索要未果后,将被告马某诉至金川区法院双湾法庭。在提起诉讼前,双湾法庭法官了解到被告远在青海省,为了防止案件执行困难,法院依法向原告进行了执行风险、保全申请提示。原告魏某及时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双湾法庭法官根据诉前保全措施,冻结了马某的银行账户。马某得知自己银行账户被冻结,考虑以后自己生意的便利,主动联系承办法官处理该案。经双湾法庭法官多次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被告马某当即偿还原告4.7万元,案件得以顺利了结。

在本案中,从申请保全到案结事了仅用了8天时间,且被申请人一次性还清欠款,节约了诉讼成本,避免了冗长的诉讼程序,修复并改善了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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