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至10日,金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永祥一行4人轻车简从,利用两天时间先后深入祁连山生态保护试验区、缓冲区、核心区,金昌市引硫济金工程引水隧洞出口除险加固及环境治理项目现场、青海省硫磺沟引硫济金工程枢纽管理所等地,就祁连山生态修复和水源地保护进行调研,为下一步祁连山生态保护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市引硫济金工程管理局负责人一同调研。
周永祥一行实地查看了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治理情况,了解了引硫济金工程运行情况,看望了冷龙岭引硫济金工程枢纽管理所职工,向他们详细询问了在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引发的各类司法问题,并立足审判执行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
周永祥表示,祁连山是河西走廊的母亲山,目前生态修复正在向好的态势转化,只有实行最严格的保护、最严厉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作为审判机关,一定要牢固树立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依法履行审判职能,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祁连山保护区生态建设。引硫济金工程是我市的水源工程、生态工程,也是希望工程,工作现场地处祁连山冷龙岭,海拔在3500米以上,高寒缺氧,环境严酷,一线干部职工长年累月值守在这里,这种坚守初心、牢记使命、艰苦奋斗、甘于奉献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位法院干警学习。
周永祥调研后指出,全市法院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转化为服务大局的自觉行动,进一步把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整治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始终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持续加强为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全面查找和整改环境保护司法保障不到位的问题,及早发现问题,集中加以解决,绝不能敷衍塞责、得过且过。立足审判职能,围绕工作大局,全面落实市中院已出台的生态保护“六项措施”,严厉打击破坏环境有关刑事犯罪,快审快结涉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中的矛盾纠纷,确保司法保障与党委政府部署同频共振、协调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