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5日上午9时,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二级高级法官万建军担任审判长,在市中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夏某旺故意杀人一案。市中院在第一审判庭开展了庭审观摩活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群众及本院干警50余人观摩了庭审。
金昌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被告人夏某旺因怀疑妻子泮某某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而怀恨在心,又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2018年8月被告人夏某旺认定妻子不让其大儿子给钱为其治病,遂产生将妻子杀死后自己喝农药自杀的想法。2018年9月29日早晨7时许,被告人夏某旺趁被害人泮某某到荒滩上厕所时,持石块多次击打泮某某头部,致泮某某死亡。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夏某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提请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三项规程”要求,对被告人夏某旺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了审理。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庭审过程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本案将定期宣判。
此次庭审是落实《2019年刑事审判团队学习培训实施方案》“521”学习培训机制中“单月一讲座、双月一观摩、一季一论坛”活动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院庭长办案责任制的主要体现。此次万建军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重大刑事案件,以实际行动诠释了“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实现了让优质审判资源回归审判一线的改革目的,切实带动了审判质效的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