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践行司法便民服务宗旨,充分保障残疾当事人诉讼权利,近日,金昌中院民一庭充分发挥巡回审判优势,组织巡回法庭前往残疾当事人家中开庭审理了一起家事案件。
上诉人岳某与被上诉人李某于2002年相识后共同生活,2010年12月领取结婚证,双方生育三个子女。在金打工期间,丈夫岳某于2014年2月不慎从货车上坠落造成高位截瘫,生活不能自理,双方感情逐渐冷淡。2014年10月,李某独自带儿子回河北老家生活至今。岳某与两个女儿在其父母经营的废品收购站居住生活。案件受理后,因岳某瘫痪在床行动不便,民一庭法官遂决定到岳某家中开庭审理此案。
民一庭办案法官来到位于郊区的岳某父母住处,看到周围的环境和躺在床上的岳某后,法官的心都揪在了一起。虽然只有简陋的一桌一椅,但巡回法庭还是依照法律程序如期进行了案件审理。庭审后针对双方的实际情况,合议庭成员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还对一直参与调解的岳某父母说法析理,积极化解矛盾,最终双方当事人对离婚及孩子抚养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
近年来,金昌中院不断创新司法理念,切实落实司法为民各项举措,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参加诉讼。下一步,金昌中院将进一步改进便民利民司法措施,努力做到法情理相融合,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