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召开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沟通协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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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召开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沟通协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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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4/1 9:44:25 阅读次数:3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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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政法各机关配合协作,统一办案思想、统一证据标准,统一裁判尺度,做到精准打击、打准打实,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强大合力。3月28日下午,市法院邀请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司法局,永昌县、金川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单位召开关于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沟通协调会。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永祥出席了会议。市纪委监委、市、县、区公、检、法、司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30余人及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法院通报了崔长新等15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审理情况,总结了办理该案中值得肯定的经验和做法,同时,分析指出该案在侦查、起诉等环节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为下一步做好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永昌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就该案侦查、起诉、审理情况作了重点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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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的市纪委监委和各政法单位围绕黑恶犯罪认定标准、与黑恶势力相伴随的“软暴力”、非法拘禁的认定、证据收集应用注意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交流。与会单位一致认为,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是新时期政法各部门共同职责所在,为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在涉黑涉恶案件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各部门之间需要进一步加强配合协作,形成打击合力,共同推进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永祥在座谈会上强调,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号召党中央和国务院直接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为完成“深挖根治”的阶段性工作目标,政法机关要进一步统一司法理念,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确保将黑恶势力犯罪打准打实。并对做好当前工作提出四项具体要求:一是政法各部门要加强配合,相互支持、相互协作、凝心聚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二是紧盯案件质效这一目标,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委及上级单位的各项安排部署,努力实现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全面分析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一年来好的工作方法,并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突破性进展提供坚实的基础。四是将协调沟通常态化,要定期召开会议,进行办案经验交流,深挖彻查黑恶势力犯罪,精准制定突破方案,确保打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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