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近日,金昌中院出台《关于立足审判职能促进全市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实施意见》。
《意见》从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动全市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发挥审判在规范社会行为引领社会风尚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大力推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等五个方面提出26条具体措施,要求全市法院自觉承担起肩负的神圣职责和重要使命,切实增强促进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意见》强调,要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切实加强民生权益司法保障,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要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尽可能避免矛盾纠纷进入诉讼渠道,以最小的成本、最低的代价取得最好的成果。要强化诉调对接工作,建立集诉讼服务、立案登记、诉调对接、涉诉信访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配备专门人员从事诉调对接工作,探索设立驻人民法院调解室,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调解组织解决纠纷。要建立健全特邀调解制度。积极会同地方党政机关、行业团体、基层组织落实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吸纳符合条件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等调解组织或者个人成为特邀调解组织或者特邀调解员,接受人民法院立案前委派或者立案后委托依法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解决纠纷。要加强司法确认工作。经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当事人依法申请确认其效力的,要在第一时间及时跟进审查并作出司法确认裁定,避免出现矛盾反复现象。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治理体系中的纽带作用和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中的示范、保障作用,积极做好司法确认等诉讼与非诉讼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工作,推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要妥善化解涉诉信访案件,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引入人民调解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参与信访化解,及时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到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或极端非正常上访事件。要加强舆情研判和防范化解工作,认真落实重大敏感案事件“三同步”原则,坚决防止发生严重涉诉负面舆情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