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任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的意见》《甘肃省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工作实施意见》提出的工作要求,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提高审判质效,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近日,永昌县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合议庭正式成立。该合议庭实行民事、刑事、行政“三审合一”的审判机制,合议庭成员分别由民二庭庭长、行政庭庭长、刑庭庭长组成,审判长根据案件类型确定。集中审理集中审理属于本院管辖的涉及知识产权诉讼案件,主要包括:涉及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合同、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以及不正当竞争、垄断、特许经营合同的民事纠纷案件;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就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以及不正当竞争等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行政纠纷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七节规定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
专门设立知识产权审判合议庭,对于促进科学、技术和文化事业繁荣发展,保障社会主义经济正常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