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金昌中院审监庭以方便人民群众诉讼为导向,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把法庭搬到农村,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现场办案,让人民群众零距离了解法院、了解法律,便民、普法的双赢。
1月22日早晨审监庭团队冒着隆冬严寒,驱车到永昌县水源镇方沟村,巡回审理了一起无证超载造成车上人员四死七伤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十个案件。
该起交通事故惨烈,受害人数众多,肇事司机一家二死二伤,其余受害人大部分为困难群众,等着赔偿款解燃眉之急。审监庭受理这些案件后,立即召开庭前会议,研究制定审理方案,后决定在受害村民所在地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将法庭设在村里。通过让人民群众近距离感受庭审,使法庭成为以案释法的殿堂。
开展巡回法庭审理,是我院积极践行司法以人民为中心、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发展“枫桥经验”的具体举措。把坐堂问案变为送法上门,让更多群众了解法院工作、学习法律知识、感受司法权威,彰显人民法院对群众的司法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