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在金昌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金昌中院院长周永祥所作的法院工作报告获高票通过。
2018年,金昌中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八届六次全会部署的工作任务,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支持下,在省高级法院指导下,全面落实市委《关于强化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7135件,审执结16476件,同比分别上升15.7%和18.1%,结案率96.2%,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94.1%。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案件1461件,审执结1449件,结案率99.2%。审判执行质效始终保持在全省法院前列,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市中级法院、永昌县法院河西堡法庭等12个集体分别获得“全省优秀法院” “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29名个人分别获得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省优秀法官”“全省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
法院工作报告获得高票通过,表明了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对金昌中院工作的充分肯定。2019年,金昌中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按照市委关于强化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等工作要求,着力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着力加强法院各项工作,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让全市法院持续展现新气象、不断实现新作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责任担当,以更加积极的作为服务工作大局;二是忠诚履职尽责,以更加严格的标准抓好执法办案;三是践行司法为民,以更加贴心的服务回应群众关切;四是勇于开拓创新,以更加稳健的步伐推动司法改革;五是加强政治建设,以更加有力的举措加强队伍建设;六是打造阳光法院,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接受各方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