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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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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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0/22 3:55:58 阅读次数:6691

 

永昌县、金川区;本院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省法院关于“向执行难宣战”、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总体部署,加强对全市法院案件执行工作的领导,切实解决我市法院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经市法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周永祥  党组书记、代院长

副组长:万建军  党组成员、副院长

二、领导小组成员

李春荣  金川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范吉升  永昌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陈兴昆  执行局局长

唐昆山  政治部副主任

柴红霞  办公室主任

刘  宏  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建军  法警支队支队长

徐长林  监察室主任

李永辉  司法技术处处长

李军年  执行局副局长

周龙才  研究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兴昆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军年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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