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法院开展“冬日暖心”涉农民工民生案件集中执行统一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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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法院开展“冬日暖心”涉农民工民生案件集中执行统一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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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0/22 4:11:55 阅读次数:4019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 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的通知》、《全省法院开展“冬日暖心”涉农民工民生案件集中执行统一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自 2017年 12 月 11 日起至2018年2月28日,在全市法院开展为期 80 天的“冬日暖心”涉农民工民生案件集中执行统一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行动目标

此次集中行动着力解决执行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与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的涉农民工劳务报酬案件执行难问题。通过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功能作用,进一步强化执行调查手段、加大强制执行力度、拓宽执行救助途径、落实执行公开举措,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努力构建民生案件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付执行款等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涉农民工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的统一指挥,金昌法院成立“冬日暖心”集中执行行动领导小组,金昌中院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万建军任组长,执行局局长陈兴昆,法警支队队长王建军,执行局副局长李军年为领导小组成员。金昌中院执行指挥中心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三、行动内容及工作要求

此次涉农民工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案件范围主要针对涉及广大农民工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工伤保险赔偿等两类案件,同时兼顾其他民生案件。通过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优先执行举措实际执结一批、依法制裁一批、执行救助一批、集中曝光一批,切实解决涉农民工民生案件执行难问题。

(一)明确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全市法院通过执行案件信息系统筛选出2016年以来未执结的涉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工伤保险赔偿案件200件(其中金昌中院为零件;区法院50件,包括:劳务合同未结案件7件、劳务合同终本案件43件;永昌县法院150件,包括:工伤终本案件6件、劳务合同未结案件18件、劳务合同终本案件126件),全部确定为本次集中统一行动的执行任务。金昌法院成立由分管执行副院长万建军为组长的“冬日暖心”集中执行行动领导小组,按照“定承办人、定督办人、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执行目标、领导包案”的“五定一包”工作责任制,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集中执行,确保按期圆满完成本次集中执行行动目标任务。同时,金昌中院要做好统筹安排,检查督促县、区法院开展好“冬日暖心”集中执行行动。

(二)综合施策,强化财产查控。金昌中院切实发挥好执行指挥中心的指挥调度、快速反应功能,与12368诉讼服务平台的联动,及时受理提供财产线索、被执行人下落以及反映消极执行的举报,第一时间组织警力采取执行措施。要强化执行调查意识,积极推行悬赏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力量举报,广泛搜集与被执行人相关的财产、住所以及高消费信息;要用足用好网络查控系统,积极借助金融、国土、车管、工商等协助义务部分的资源优势,主动查找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投资权益等财产;要坚持信息化手段与传统查控手段相结合,特别是对广大农村、偏远地区,要强化传统执行手段的运用,尽最大努力查控财产,使案件取得实质性突破。

(三)完善机制,制裁规避执行。全市法院要积极完善优先执行机制,坚持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付,保障涉农民工民生案件绿色通道畅通无阻。坚持用好失信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将拖欠劳动报酬、不履行工伤赔偿义务等失信被执行人一律列入“黑名单”,主动向发改、公安、工商、金融、税务、社保、工信、公共资源管理等部门发送,按照《甘肃省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实施联合信用惩戒。要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制裁力度,充分利用拘传、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方式,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用好司法拘留快速衔接机制,运用人脸识别技术、采取临控措施帮助法院查找和控制被执行人。

(四)多元救助,解决实际困难。全市法院要切实做好生活特别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工作,对于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涉案农民工又面临生存、生活困难的案件,及时运用司法救助资金给予救助。要积极探索将执行救助与其他救助制度、救助方式相结合的救助机制,加强与财政、民政部门和社会慈善机构的沟通协调,争取各方支持拓宽救助资金来源,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社会保障范围,推进多元化执行救助格局的形成,确保执行救助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主动告知,落实执行公开。全市法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要将法律规定、财产查控、执行措施运用等重要流程节点信息以短信形式主动告知案件当事人。对穷尽措施后确认被执行人已丧失履行能力、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要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引导当事人正确认识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区别,告知案件终本后一旦发现财产可以随时恢复执行的法律规定,让人民群众理解和支持执行工作。

(六)深入宣传,保持高压态势。全市法院要继续延续开展“飓风行动”以来强化执行宣传的好经验、好做法,让媒体参与到具体案件执行过程中来,跟踪执行过程、直击执行现场,充分利用媒体优势宣传展示人民法院加强执行、保障民生的实际成果,对被执行人形成强大舆论震慑。金昌两级三院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集中执行统一行动宣传工作,将集中执行中典型案件的报道、典型经验的总结、典型人物的塑造作为常态化工作来落实。

四、时间安排

此次“冬日暖心”集中执行统一行动与最高人民法院、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部署的在 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相融合,时间为 80天,从 2017年12月11日开始,到 2018年2月  28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2017年12月11-13日)。12月11日上午,省法院向全省发出通知,公布“冬日暖心”涉农民工民生案件集中执行统一行动实施方案。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广泛宣传。12—13日金昌中院进行动员部署,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二)集中执行(2017年12月14日-2018年2月15日)。全市法院按照省法院工作方案要求,针对目标案件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充分利用岁末年初有利执行时机,果断采取措施开展突击执行,实际执结一批案件,依法制裁一批老赖,救助一批困难农民工,对所有任务目标案件做到件件有进展、件件有落实。

(三)总结考核(2018年2月23日-2月28日)。金昌中院将及时总结本市两级三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情况上报省法院。

五、数据报送

金昌中院在组织本市两级三院开展集中行动的同时,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省法院的要求做好数据统计及相关材料报送工作。

1、金昌中院从12月18日起,每周一上午向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报送上周本市法院集中行动成果数据报表。

2、活动期间,金昌中院将分两次筛选上报体现本市集中执行行动成果的典型案例材料。

3、金昌中院将于 2018年3月5日前报送总结报告,总结活动期间执结的案件数、到位金额、救助人数和金额以及有益的经验、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工作联系

金昌中院执行局指挥中心负责全市涉农民工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的指挥调度、督办核查、联络宣传等事务。

督办核查:陈兴昆

信访处理:李  伟

综合信息:李月芬

信息技术:韩金年

指挥中心电话:0935—8619170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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