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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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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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0/22 4:14:34 阅读次数:3558

 

 为确保两年内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任务,迎接第三方评估机构验收工作,夯实执行工作基础,形成执行工作良性运行长效机制,让信息多跑路,当事人少跑腿,切实转变执行工作作风,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依照中央和省、市有关精神,落实最高法院 执行工作“三统一”机制要求,结合我市法院执行工作实际,率先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领域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一窗办”。全市法院执行部门依托本院诉讼服务大厅建立“执行服务接待窗口”,全面推行“执行窗口、集成服务”,建立“执行案件统一立案、后台分类办理、窗口统一送达”的执行案件服务模式,进一步完善各级法院执行工作大厅服务功能,加快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逐步实现“当事人最多跑一次”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具体措施:一是窗口接待体现“全”。执行服务接待窗口具备执行咨询、信息查询、材料收转、执行查控、案款收发、案件和解等功能,实现“材料有人收、信息有人查、咨询有人答、法官找得到、工作看得见”的复合式效果。如遇当事人来访而案件承办法官不在的,窗口接待人员可帮助其与承办法官取得联系,或简单告知案件执行的进展情况。二是窗口服务体现“快”。申请执行人因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等特殊情况,申请要求立即采取紧急执行措施的,工作人员将立即受理有关材料,报送审查,符合条件的立即启动执行应急预案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三是窗口值班体现“常”。为保障执行服务接待窗口运转正常、服务到位,窗口由执行局内勤工作人员或诉讼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日常值班,配足配强值班队伍和办公设备,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二、“一网办”。以智慧法院建设为平台,全力打造“网上执行”新模式。在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基础上建立全市法院执行案件管理平台,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对执行案件实行“一体管理,分类办理”,确保案件数据真实、准确,使执行工作真正走上科学管理、规范管理、精细管理的良性轨道。

 具体措施:一是执行业务网上全覆盖。建成以“总对总”(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为核心、“点对点”(全省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执行查控系统为补充平台,对全市法院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的资产采取网上快捷查控,对银行、交管、工商、房管、国土、证券等系统的资产信息查询,分别情况依法采取措施。对每个案件查找的资产进行甄别,对无财产的案件,系统作出提示,依照流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对同一被执行人和同一申请执行人的案件进行提示,建议执行案件合并执行;对同一被执行资产查封有交叉的案件,系统提示协调处理。对无财产退出执行程序的案件、恢复执行案件、执行完毕案件、执行和解案件、部分执行案件、疑难重大案件等进行分类别管理,实现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规定期限内的实际执结率、标的金额到位率、自动履行率均显著提升。二是执行流程网上全管控。强化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管控,明确各环节的办理期限、质量标准、职责权限以及环节之间相互衔接的具体要求,将监督管理贯穿执行工作全过程,实现“分段管理,细化权责;层级审批,分权制衡;全程留痕,节点监督”。三是执行案款网上全办理。建立网上案款管理台账,分部门流转,互相协作制约,切实做到“案对款、款对案,案案有明细、案案有台账,笔笔可追踪”。逐步实现一案一账户,执行款项在网上进出、网上办理。以“静默式”督查、实地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定期对全市法院执行案款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四是涉执资产处置网上全拍卖。在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的时代需求和现代司法发展方向的创新举措大背景下,在网络平台上进行司法拍卖,通过信息全程公开,明确各方权责,加强内部监管等措施,有效提高了拍卖财产的成交率和财产变现率,不仅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兑现,也有效保护了被执行人的财产权益。同时打破司法拍卖的地理局限性,实现司法拍卖物的全国性流动,有力促进“执行难”的破解。五是执行重要节点信息网上全推送。在立案、审判、执行关键节点录入的当事人信息,适时将进入强制执行案件的重要进展、重要情况、重要节点信息通过执行网上管理平台推送给当事人,方便案件当事人及时掌握案件办理进展情况,使执行案件公开透明。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曝光,通过信息共享,及时将失信人推送到政府信用平台,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联合信用惩戒工作新常态,实现“一处失信,处处被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三、“简化办”。以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为导向,着力提升执行质效。执行案件立案后,根据诉讼案件类型和结案方式及标的额等合理界定案件的繁简,实行繁简分流。通过对案件的科学筛选、人员的合理调配及节点的严格管控,达到执行案件快速反应,简单的案件快执快结、普通的案件精执细办的效果。

 具体措施:一是简案快办。简易案件主要是指执行小额诉讼标的和诉讼费的执行案件,立案后一个月内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完毕、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并履行完毕、查控到被执行人有资金可足额清偿债务的案件,可快速执行完毕的行为执行案件等其他案件。普通案件主要是指简易案件以外的其他案件,在一个月内难以快速执结的案件。如存在被执行人财产无法足额清偿债务、需移送办理拒执、破产审查等情况。二是繁简科学分流。所有执行案件统一由执行指挥中心工作人员领取并签收,通过线上线下完成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查询。完成财产查询后,由执行指挥中心负责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科学筛选、繁简分流。执行实施组内实行随机分案与关联案件相对集中办理相结合的模式,对执行对象相同、被执行人相同或申请执行人为其他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的案件相对集中办理。三是繁案精办。疑难案件、重大案件、阻力较大的“骨头”案件要采集中取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的方法攻坚复杂疑难案件,集中执行,交叉执行、异地执行等办法逐步分批化解,实现“用30%的执行员办理60%的简单案件,70%的精锐执行法官办理40%的疑难、重大案件”。实现执行团队警力、精力的最佳优化。四是公示执行不能案件。对经查询和穷尽执行措施仍无法执行的案件,经过规定程序纳入执行不能案件管理。通过一定的形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并定期通过网上查询系统巡查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如一旦发现被执行人财产或财产线索,可依职权恢复执行或者通知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四、“马上办”。以解决执行难为最终目标,切实改进执行工作作风,树立新时代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便于执行人员把握执行关键节点,缩短执行周期,避免出现程序瑕疵,提高执行案件质量和效率,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利,规范节点流转时限,提高办案效率。

 具体措施:一是规范时限。立案后2日内移送执行局即启动执行,分案后15日内完成集中查询。随即进入执行查控,深挖细查执行财产,并在75日内完成。查控财产需处置的,2日内移送财产处置,需评估拍卖的5日内完成移送司法技术处手续,司法技术处须在5日内委托评估。评估结束后在10日内启动网上拍卖程序。拍卖完成后5日内完成分配方案,一般在一个月内兑现。二是分段集约执行。对申请人提供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以及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涉及的财产进行核查,并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如果核查后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执行员应对被执行人可能拥有的车辆、房产、存款、固定收入、投资等其他财产权益展开查控措施。悬赏、鼓励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举报人给予物质奖励。三是加强内部协调配合。理顺执行机构与法院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将财产保全、先予执行、财产刑等统一由执行机构负责实施,推进执行工作专业化和执行队伍职业化建设。四是强化动态管理。对所有案件进行清理分类,建立详细电子档案,案件信息录入率达100%。实行案件流程化跟踪管理,对案件执行情况逐月通报,严控超执限案件发生。

 市法院执行工作按“四办”来做实现四个目标:

 一是便民。便利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联系,促进胜诉权益兑现;二是公开。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构建完善“阳光执行”机制;三是规范。严格落实法律法规的要求,优化执行流程,实现流程管理和节点控制,防止乱执行现象发生。四是效率。对照第三方评估指标,找差距、查不足,尽快补足主要短板,加快工作节奏,提升执行效率。打造四个执行即:“智慧执行”、“网上执行”、“阳光执行”、“群众满意执行”。

 坚决打赢“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硬仗,是人民法院兑现对党和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通过在全市法院执行领域推行“四办”,目标就是着力整治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冷横硬推”现象和执行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严明执行纪律,端正执行作风,增强执行公信力。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人员一定要坚定信心、转变作风、迎难而上、攻坚克难,以新目标开启新征程,以新形象实现新作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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