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喝酒那些事----你真的会喝酒吗,敲黑板,重点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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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喝酒那些事----你真的会喝酒吗,敲黑板,重点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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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8 9:22:48 阅读次数:26621

岁末年初,家人、朋友间的聚会开始频繁起来,饮酒是聚会中不可或缺的程序,曾有朋友问起小编,酒桌上、酒后究竟哪些事儿不能做?小编在这里给大家找了几个案例一起来看看吧!

一、强迫劝酒致饮酒人受伤,组织者、劝酒者、同饮者都要有责任

案例:李某邀约亲朋好友在酒店为其庆祝生日,酒过三巡后,气氛越来越热烈,同事张某平时酒量就不好,由于酒桌上大家互相劝酒,不喝不罢休。等到散场后发现他倒地不省人事。最后去医院没有抢救过来,结果组织饭局者李某承担20%的责任,其余几名参与人共同承担剩余20%的责任。

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在饮酒过程中有明显的强迫性劝酒行为,如野蛮灌酒、言语要挟、刺激对方、不喝就纠缠不休等,只要主观上存在强迫的过错,此时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劝酒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当然,此种情况下,因为这种强迫并非是暴力性的,醉酒人自身也有一定的过错,应当减轻劝酒人的赔偿责任。

二、明知对方原有疾病,酒后诱发身亡,要承担过错责任

案例:王某帮陈某搬完家后,陈某邀请王某等6人去吃饭饮酒,当晚10点左右,王某回家后死亡。经查,王某患有心脏病,因饮酒导致猝死。法院最终判决王某承担主要责任;陈某作为组局者,对每个参与者的健康安全应尽到较大的注意义务,承担较大责任;其余人在明知王某有病不能喝酒情况下未进行劝阻,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分析:如果同饮人不了解,在劝了少量酒的情况下,诱发对方疾病,此时同饮人无需承担过错责任。但依据《民法通则》中的公平责任原则,同饮人应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因为,在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无过错的,即不能适用过错责任要求致害人承担责任,但对遭受损害又得不到补偿显失公平的情况下,适用公平原则合理分担损失是最适合不过的。如果明知对方身患疾病不能饮酒,仍再三劝酒,劝酒者的过错由此加深,则需按照《侵权责任法》承担侵权过错责任。

三、醉酒后驾车未加劝阻发生交通事故,劝酒人和同饮者要承担法律责任

案例:某市近日发生一件严重酒驾事件,肇事人连撞7车后,最后撞倒母子两人,致双双死亡。肇事者是因为和朋友聚会喝了酒才导致了这件悲剧的发生。后肇事者的家人将同饮者也告上了法庭。

分析:我国《刑法》规定,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发生这类情形,首先,我们要极力劝阻,以免发生触犯刑事责任的行为。而且阻止酒后驾驶也可避免危害行为的发生。其次,对于开车的朋友,在其属于醉酒状态时,如果未加劝阻就有可能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法律责任。因为此时共同饮酒人应对醉酒的人负有加以阻止的义务。

四、共同饮酒后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发生事故同饮者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案例:某女士在聚会后由同伴开车送回家,但同伴表示,当晚,自己开车到距离某女士家几百米的地方时,某女士强烈要求下车走回家,自己就同意了。可没想到,就在这短短的路程中,某女士不幸摔入路边的河道,溺水身亡。法院判决同饮者未能采取安全护送、通知家人等有效措施对某女士的人身予以适当保护,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承担一定的责任。

分析:这类情况也是较常见的,有些人觉的自己喝多了怕留在现场出洋相,就不打招呼离开。那么对于那些喝多了已经丧失自我照顾能力了的人还要自行回家的情况下,我们就要在酒后尽到劝阻、照顾、护送和通知义务,如果明知其独自回去会有危险而放任该行为发生,那么在主观上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有六种人要对酒后发生的损害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

第一种是酒局的组织者要承担饮酒适度和酒后安全护送的义务。

第二种是强迫性劝酒的人。

第三种是明知饮酒者不能喝酒或身体不适仍劝其饮酒的人,这种人要对对方因饮酒诱发的疾病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种是共同饮酒后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的人。

第五种是共同饮酒后任酒友驾车离开的人,这种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同饮者不仅要对共同饮酒的伙伴承担责任,还要对因事故受害的相对方承量相应的责任。

第六种是明知驾车人饮酒而唆使其酒后驾车的人,这种人不但要对发生交通事故的后果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明知驾车人醉酒仍唆使其驾车的还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可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醉酒驾车涉及中共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将被通报纪检监察机关。其中如果是医生、律师可吊销执照,法官、公务员、教师等可直接开除;并且如果是醉驾无论是否造成事故可拘役1-6个月;还有家长醉驾的话,子女考公务员、考军警学校、入党都会受到限制。

所以在饮酒过程中和饮酒后,大家千万要记得:

一、同饮者如身患疾病不能饮酒的,比如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等,不得劝其饮酒。

二、不得强迫性劝朋友饮酒,如言语要挟、强迫灌酒、激将法等。

三、同饮者酒后驾车、洗澡、剧烈运动一定要加以劝阻。

四、如果同饮者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一定要将同饮者送到医院或让其到达有人照顾的场所。

最后,将一幅对联送给大家:“多读书知礼知义,少饮酒无是无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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