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上午,金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永祥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省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深化平安甘肃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并提出工作要求。
会议要求,要学深悟透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枫桥经验”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充分认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社会治理、平安建设中的重大意义,坚持以党建为统领、以人民为中心、以善治为目标、以预防为基点、以科技为支撑,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金昌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要在审判执行活动中运用好“枫桥经验”,全面落实《中共金昌市委关于强化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做到矛盾不上交,推动全市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要认真总结经验,落实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吸纳符合条件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等调解组织或者个人成为特邀调解组织或者特邀调解员,接受人民法院立案前委派或者立案后委托依法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解决纠纷。要加强对下指导,开展大调研、大讨论活动,指导基层法院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利用一切调解机会,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