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法院:法官巧研判 疑案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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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法院:法官巧研判 疑案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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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0/9 9:10:55 阅读次数:3530

 

近日,永昌县法院河西堡法庭审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告当庭给付部分赔偿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7年5月,赵某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在河西堡镇县级公路上将骑自行车的王某撞伤,因赵某和王某相识,双方商议对该起交通事故不予报案,双方协商处理。当时,王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王某出院后,多次向赵某商议讨要赔偿款未果,遂起诉于法院,要求赵某赔偿医疗费等损失共计12万元。法院通知赵某到庭后,赵某拒不承认将王某撞伤的事实,事发时天色已晚,周围并无目击证人,且王某在医院陈述自己是因摔倒受伤,案件陷入僵局。

功夫不负有心人,法官通过仔细阅读卷宗,询问王某案发细节,发现王某受伤后由医院“120”急救车送医就诊,法官在医院“120”出车记录中查到,事发时王某确由“120”急救车送往医院,经询问出车司机,证实王某是被撞伤,并非自己摔倒,赵某至此羞愧难当,承认将王某撞伤的事实,原来赵某是因为看到王某要求赔偿的数额时,一时糊涂否认了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经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的劝导后,双方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赵某赔偿王某医疗费等损失共计8万元,当庭履行4万元,剩余4万元,在2018年年底履行。

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当事人要向辖区交警队报案,让交警队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受害人在医院接受治疗后要保管好相关的治疗资料以便日后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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